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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新訊

金屬管配線之分享

參考資料之來源及日期:“Illustrated Catastrophes: Getting a Leg Up on the Competition”, Electrical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Mar 20, 2017, (網頁:http://ecmweb.com/violations/illustrated-catastrophes-getting-leg-competition)
參考資料之作者:Russ LeBlanc

施工者或許為了要求工作快速而未依照法規落實施工方式,造成用戶用電之安全疑慮,施工者應注意電工法規規範,並避免該等易生危險之發生,提供安全之用電環境。


(圖片來源:http://ecmweb.com/violations/illustrated-catastrophes-getting-leg-competition)

本篇參考資料作者Russ表示,安裝者為求施工迅速完成,可能會同時安裝導線管與導線,事實上違反美國電工法規(NEC 300.18)導線管必須在安裝導線前完成配置之規定。另外,圖片中之金屬桿柱通常設有手孔及蓋板,以利後續接近檢視電源線,若依照圖片狀況,除非分解或挖開電氣金屬管(Electrical Metallic Tubing, EMT)並且將該管折彎,才能接近手孔位置。因可能扭曲該管並造成損害,故Russ建議EMT管採可撓導線管配線方法由手孔蓋進入此金屬桿柱。

依照NEC 410.30規定以金屬或非金屬桿支撐照明燈具,且以導線管包封供電導線者,要求於燈桿或燈桿基座須有面積不小於50毫米乘以100毫米之手孔與防雨罩,作為燈桿或燈桿基座內導線之終端處理。另外,我國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229條亦規範金屬管與其配件之連接須具良好之電氣性接續,從上圖觀之,EMT管進入手孔後,因手孔可能有橡膠墊圈以防雨水進入,故恐將影響電氣接續性。另倘手孔蓋之固定螺絲未能提供有效接地搭接時,恐有漏電觸電之虞。

綜上所述,我國路燈桿之施工方式有別於文中所述之情況,但曾因路燈桿漏電造成人員感電事故,仍值得參考。讀者可參考網頁內容,並注意金屬管間或金屬管與其配件之連接須具良好的電氣性接續,可對用電安全有進一步保障。

(進一步內容說明詳見參考網頁)

經濟部能源局106年度「電力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及業務推動計畫(1/2)」
台灣綜合研究院電力工程研究團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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