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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新訊

NEC中感應和電介質加熱設備之規定

參考資料之來源及日期:“NEC Rules for Induction and Dielectric Heating Equipment,Jun 04 2019”(https://www.ecmweb.com/maintenance-repair-operations/nec-rules-induction-and-dielectric-heating-equipment)
參考資料之作者:Mark Lamendola


  實務上普遍運用電力之輸入,藉由感應及介電之方式轉換為熱源,以提供工業或科學上加熱應用。
  NEC Article 665規範對於設備在工業和科學應用中有所要求,包括用於熔解和焊接的設備。惟該類設備與其他類型之加熱設備不同,例如NEC第4章一般用電設備中所規範之設備,包括低壓固定式電暖設備及電熱裝置(Article 424)、固定式戶外電動除冰器融雪設備(Article 426)、固定式電加熱設備管道和船舶(Article 427)等,皆是藉由電動機驅動電熱裝置以進行加熱應用,與本文所指以感應及介電方式加熱設備不同,不可混淆。

  然而、感應加熱與介電加熱有何不同?所謂的「感應加熱」,是指當導電性材料放在變動之磁場內時,材料會因自身熱損(I2R耗損),而在標稱導電材料中產生熱量(加熱),該熱量與電流的平方成正比。而「電介質加熱」,是當導電材料置於變化的電磁場中,因其介電損耗(dielectric loss)而在標稱導電材料中產生熱量。

  關於此種加熱設備供電導線安培容量,依據NEC 665.10規定,除供應電動發電機組設備之電源導線外,得依加熱設備銘牌額定值決定電源導線的載流量,在此種情況下,須事先確定供電導線之線徑,而電動發電機組設備之導線安培容量應符合Article 430電動機電路導線之規定。另外,隔離設備額定不得小於加熱設備的銘牌額定值。

  我國現行規定未有感電及介電加熱設備之規範,然考量實務運作之需,故建議我國未來在「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修法時,參考NEC665之規定,將感應與介電加熱設備之規定加以納入規範。

(有關NEC對感應和電介質加熱設備之規定及說明詳細內容請見參考網頁)

經濟部能源局108年度「電力工程技術規範研究發展及業務推動計畫(1/2)」
台灣綜合研究院電力工程研究團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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