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已結束
一、會議目的
經濟部能源署近年來分4階段修訂「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階段至第3階段部分條文修正已於111年3月17日生效施行,最後階段全案修正草案於111年9月預告共1,014條,法定預告期2個月已屆滿。惟各界仍有修正意見陸續提出,且意見繁雜細瑣,考量本案法規關乎民生、工商業等用電安全,遂持續接受各界意見,並妥為處理,精進草案規定。由於全案修正草案預告期滿迄今已經過一段時間,為使各界了解最新修正條文規定,爰委託本院舉辦電力工程技術規範宣導說明會。
今年宣導說明會規劃以兩大主題進行巡迴說明,包含一般高低壓配線外,特別著重於特殊場所設施之法規與實務。本次巡迴說明先進行特殊場所設施主題,並於北部、中部及南部地區各舉辦1場。
上半場安排聚焦在危險場所電力配線與防爆電氣設備安裝之說明。鑒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反映國內製造、處理及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事業單位仍有多數未設置完善之防爆電氣設備,未落實爆炸性災害防範。另屢次接獲電氣工程承包單位反映「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危險場所配線規定與勞動檢查要求有落差,希望能源署協助澄清、釋疑。為增進工程承包單位及其電機技師、電器承裝業等技術人員之防爆專業能力,同時提供勞動檢查單位了解用戶用電法規相關規定場合,爰邀請相關業者、技術及檢查人員共同參與。
下半場提供各界最關切之新興電源供應系統配線法規與實務應用之說明,包括太陽光電系統、電動車充電系統、儲能系統,以及各種電源之併聯。不論在用電大戶條款政策要求下,或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ESG)永續發展上,前述光、充、儲系統是目前相對較好的因應方案。希望相關設備業者或技術人員在協助用戶追求投資效益最佳化時,也能多了解我國法規對用戶用電安全之基本要求。另方面本次特別安排儲能應用行業專家經驗分享,希望提供傳統電氣工程設計、承裝技術人員不同視野,未來能滿足用戶全方面需求。
二、會議時間、地點
(一)北區:113.08.23(五) 9:00~17:00
台灣電力公司 台北南區營業處 16樓會議室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1號)
(二)南區:113.08.30(五) 9:00~17:00
台灣電力公司 高雄區營業處 4樓禮堂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9號)
(三)中區:113.09.04(三) 9:00~17:00
台灣電力公司 台中區營業處 10樓禮堂
(臺中市中區自由路2段86號)
三、會議議程
四、會議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五、會議其他資訊
(一)費用:本次會議免收費用,並附餐點(午餐)。
(二)資料:
1.簡報講義現場發送。
2.新修訂之法規條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111.03.17施行),請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全案修正草案,請至「電力工程技術規範資訊系統」報名網頁下載 (後續補上)。
(三)研習證明:
1.本次會議預計申請「公務人員學習時數」及「技師執業執照訓練積分」,屆時將依實際參與之簽到、簽退情形協助登錄。
2.本次會議有提供「台綜院研習證明」,且證明以完整參加上、下半場會議者為限。
六、會議聯絡人
葉守璇 小姐 02-2778-8818轉117 shouhsuan.yeh@tri.org.tw
黃思敏 小姐 02-2778-8818轉218 ssumin.huang@tri.org.tw
鄭宸旻 先生 02-2778-8818轉112 chenmin.cheng@tri.org.tw